申辦出生公證或者親屬關系公證時,如果戶口不能直接證明申請人與其父母的親屬關系,申請人也不能提供出生證或者派出所出具的出生/親屬關系證明,這種情況下,需要提供申請人的檔案復印件(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章)。
1.復印檔案中的學生登記表(或干部履歷表)的本人基本情況頁、與父母關系頁(家庭成員或者社會關系),在兩頁復印件上分別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的公章/或人事管理章/或檔案管理專用章,在****頁注明“復印于XXX檔案”并填寫日期!緩陀r優先選擇有“出生地”欄目的登記表】
2.需要學校(或工作單位)出具一份證明。
申辦出生公證的證明內容為“根據XXX檔案記載,XXX于XX年XX月XX日在XX省XX市(縣)出生,XXX的父親是XXX、母親是XXX!
申辦親屬關系公證的證明內容為“根據XXX檔案記載,XXX的父親是XXX、母親是XXX! |